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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拟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岗位

发布: 2007-10-12 01:04 | 作者: 华西都市报 | 来源: 四川新闻网 | 查看: 23次

以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就业促进法》为准,新的配套法规即将出台,诸如“保障公平就业”等原则性的法律条文将细化为“哪些岗位不适合妇女”等可操作性条款,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将进行修订完善。日前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做客中国政府网,介绍了《就业促进法》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,“我们要明确什么样的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。比如水下作业或者矿山、井下、高空等。你要标示出哪些行业不适合妇女,其他行业就必须招收妇女,像这样具体化的东西我们都要落实到位。”


    张小建还表示,即将实施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,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。
据新华社、《北京晨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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